了解廣告商在開始為廣告代理商和媒體中心進行選擇和招聘過程時所犯的錯誤。在為您的企業選擇這些戰略盟友時將它們考慮在內。

哥倫比亞廣告公司聯盟 -UCEP- 多年來一直在監督職權範圍、規格、邀請以及一般情況下的電話條件,私人廣告商和公共實體使用這些條件來選擇廣告代理商和媒體中心,並多次發現這些服務的選擇和簽約過程存在嚴重缺陷,例如:

大罪

I. 由於不了解聘用機構時尋求的目標、機構的類型以及他們需要的專業知識,因此機構選擇過程不充分 很少有廣告商建立合同前流程來以保證公平、良性競爭的方式選擇代理機構,甚至更重要的是,選擇最適合廣告商目的的代理機構。

致命罪 II。不分青紅皂白、誇大數量的機關召集 根據研究,在哥倫比亞,會召集多達 20 家廣告公司來選擇代理機構。事實證明,這高於其他國家的平均水平,接近 5 家公司,如 Agency Scope 所示。

致命罪 III。要求各機構將要承包的對象本身作為提案提出 許多廣告商,為了能夠比較代理商提出的建議,錯誤地要求他們制定戰略和廣告活動或戰略和媒體計劃,視情況而定,這構成了合同的真正對象,情況這不會發生在任何其他服務活動中。在這方面,有必要考慮到這種方法會給廣告商和市場帶來不良影響,例如: • 選擇活動而不是代理機構: 通過這種選擇方法,創意或策略和媒體規劃將根據特定主題(有時是假設的,有時是廣告商的產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進行評估,但不一定會選擇最適合您需求的代理機構。 • 信息保密的風險: 為了遵守電話或邀請條款的要求,代理機構被迫使用來自電話公司的市場信息,這些信息可能被競爭者和未被選中的人知道或濫用,甚至被比賽。 • 違反保護知識產權規則的風險。 傳播策略設計、媒體策劃等作品以及廣告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無須討論。考慮到未被選中的受保護廣告作品中包含的想法可能被召集公司、簽約機構或損害其作者權利的第三方。當在選擇代理機構的過程中提交提案時,使用未被選中的提案中包含的創作的事實可被視為違反合同前的誠信原則,因此可能會產生預合同責任。這個想法體現在《商法》第 859 條中,該條規定“要約人不得使用被排除在所提供服務之外的人所完成的作品。如果他這樣做了,無論如何他都必須賠償她。”

致命罪 IV。不支付提交提案的費用 提案的要求甚至要求交付製作的廣告片和/或媒體計劃,這給廣告公司帶來了非常高的成本,這顯然超出了任何提案的正常風險假設。 kind. 另一種性質的活動或服務。

根據我們的附屬機構,提出具有這些要求的提案可能會產生 300 萬比索的成本,對於小型活動和大型活動,直接成本(材料、研究、作品製作、錄音、印象),加上工時,這取決於代理機構的結構可以達到 $4000 萬。在世界上大多數意識到廣告理念價值的國家,當試圖從多家公司中選擇一家將為廣告商開展活動時,提交可能未被選中的報價的風險。根據 Agency Scoop 研究,這些補償數字達到以下水平:

CAPITAL SIN V. 訂立與廣告服務不符的合同

廣告和媒體機構與廣告商簽訂的合同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稱為雙重合同,因為它涉及多個合同的典型利益:授權和提供服務。此外,如果合同旨在通過一系列定期或連續服務(即一系列廣告活動)連續執行,則它將對應於供應合同,其製度將額外與授權規則相結合,提供服務。在任何情況下,廣告和媒體代理機構與廣告商之間以及廣告和媒體代理機構與媒體之間建立的關係都不是商業代理機構的關係。然而,廣告商、廣告代理(創意代理)和媒體代理之間建立的合同或關係結構不完善;因此,雙方之間建立的關係的真正本質是未知的,因此,如果雙方之間的義務設計明確,則衝突是可以避免的。

致命罪 VI。建立與合同服務不相符的報酬形式或沒有充分支付報酬 負報酬、上限、退款或任何阻止報酬由市場規則自由決定的方式的要求,顯然是對自由和公平競爭原則的不了解。假裝認真有效的工作沒有報酬是烏托邦,也是公共實體在規範競爭性市場的原則中的明顯表現。根據這些市場規則,提出替代方案是合法的,例如: 佣金(媒體投資、製作或機構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務的固定百分比) 可變百分比(針對不同的投資水平和數量)機構處理的產品);可變佣金加固定費用;用於固定或可變費用(根據奉獻 – 開銷)。此外,值得考慮的是,在投資媒體的工作中,機構承擔了一些服務和成本,這些服務和成本必須合法透明地承認媒體,例如投資組合管理、財務風險等,他們必鬚根據這些服務和費用支付報酬。罰款成為廣告商的額外成本。因此,要求退還所有獲得的收入、佣金和折扣,並聲稱對這種退貨的補償沒有反映在向承包公司提供的服務價格中,可能會妨礙市場規則的運作。機構為其服務支付報酬並支付與其相關的費用的費用被削減。上述情況可能會導致出現以下情況: • 價格缺乏透明度:對於廣告商和代理機構而言,確定和明確他們簽訂合同或提供的服務的成本至關重要。因此,透明和自由地展示廣告商使用的條件與所提供服務的價值,構成了最佳實踐,以便完全遵守這種期待已久的透明度。 • 違反良性競爭規範:在競爭市場的情況下,自由決定其服務價格的正是這一點。設定佣金上限、最高百分比和任何其他不符合市場行為的條件,可能會導致不良干擾並違反自由供求法則。 • 市場扭曲和機構專業工作的價值損失:經過適當整合的專業機構擁有非常有價值的人才、有價值的信息和分析工具、昂貴的行政和客戶服務結構,必須在不斷惡化的痛苦中找到健康和公平的補償。服務質量和資源。 • 中長期打破合同經濟平衡的風險:廣告商要求的任何額外服務——在此類服務中可以明確預見的情況——可能導致您的代理機構或中心遭受損失,會破壞合同的財務平衡,合同的執行會帶來不便。另一方面,不要忘記,如果未就報酬達成一致,則應支付通常的報酬,否則,應支付專家確定的報酬。如果同意將廣告商在廣告上的一定比例投資作為一種報酬形式,但並未簽訂廣告傳播合同,則可以方便地確定該機構因其創造性工作而獲得一筆款項。也可以根據廣告活動的成功就報酬達成一致。

致命罪 VII:未能就廣告商-廣告代理-媒體代理關係的明確規則達成一致 儘管在法律上免除書面合同是完全合法的,但在實踐中,當合同關係的內容和範圍出現爭議時,這總是會導致困難的風險。因此,建議事先簽訂一份合同,其中明確規定了關係、權利和義務,執行了各方之間的關係,並明確規定了以下方面:

  • 該機構不保證廣告活動的成功。但是,如果您沒有勤勉地採取行動,則您應對活動的設計負責。

  • 代理商在為廣告商簽訂合同時,必須為其客戶尋求最佳的合同條件。如果廣告商向代理機構提供資源,則必須專門將其用於預期目的。該機構必須隨時通知廣告商。

  • 合同結束時,代理機構必須提供賬目,即發送會計變動報告。

  • 該機構在其提議的宣傳中必須謹慎行事,以免損害第三方的權利。同樣,該原則表明,如果該機構製作的廣告明顯違反良性競爭規則,則該機構將作出回應。

  • 應制定條款來規范代理商和廣告商對第三方索賠的責任。上述條款必須確定每一項責任對應的事件以及每一項必須承擔的賠償義務。前述並不妨礙第三方起訴他認為負有責任的任何人。

  • 應明確提前終止合同的形式。約定可以根據一方的意願終止合同是正常的,但必須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支付哪些款項。

  • 為了解決可能出現的爭議,加入仲裁條款會很方便。

  • 合同必須具體說明版權的處理和材料製作者的版權情況,具體說明他們有權獲得的報酬,這必須反映在與他們的合同中。

  • 如果與客戶廣告商的談判同意該機構必須執行故事板、草圖、順口溜、廣告文字,以及廣告或活動的一般創意部分,(這看起來更準確)第一個標題來自作者的財產權的是代理機構,根據協商,將這些權利轉讓給客戶-廣告商是適當的,因為客戶-廣告商是來自上述財產權的第二所有者

  • 如果廣告或活動的創意方面(故事板、素描、叮噹聲、廣告文字等)是由機構通過僱傭合同僱用的人員執行的,則相應的合同必須包括規定權利轉讓的條款有利於該機構的僱員創作者,在相關情況下,它將著手簽署有關作品的特定附錄,並在國家版權局登記上述文件。

  • 如果廣告或活動的創意方面(故事板、素描、順口溜、廣告文字等)是由為此目的聘請的獨立人員(自由職業者)執行的,則必須包含包含適當轉讓條款的代理作者合同使用版權有利於承包公司,即代理商或廣告商,視情況而定。

  • 每當要使用已有的音樂作品(歌詞或音樂)時,必須首先從代表作者權利的相應版權和相關權集體管理協會(Sayco/Acodem)獲得適當的執行授權。和/或與所涉工作有關。如果要使用的是錄音製品(商業唱片、盒式磁帶),則談判必須涉及製作該唱片的相應公司(唱片製作商)。

  • 與管弦樂隊、樂隊或音樂團體協商音樂作品的解釋權和相關權利的轉讓時,相應的合同必須由其導演/法定代表人簽署,以使其在所有之前有效。成員..

  • 在起草和簽訂所有涉及版權的合同時,必須考慮到作品的不同使用形式是相互獨立的,因此作者對一種使用形式的授權不會擴展到其他形式。

  • 由於法律授權,版權合同的解釋是限制性的,因此不可能承認比作者在相應合同中明確授予的權利更廣泛的權利,涉及行為或使用的條款的措辭是與工作或表演一起進行的,必須足夠廣泛和完整,以便之後沒有必要進行新的談判和額外付款。

  • 在委託第三方創作或執行作品的合同簽訂的所有情況下,承包商必須遵守的計劃以及技術和藝術說明必須遵守以開發和執行合同或附加。

  • 經濟權利的轉讓必須擴大到國內和國外(或全世界),以期將來在國外使用。

  • 任何版權或相關權利的轉讓對第三方的效力僅產生於相應文件在 DNDA 之前的註冊,因此強烈建議至少那些具有重大意義或影響的文件在該實體進行正式註冊。最終與第三方發生衝突。

  • 其製定或執行涉及披露機密信息和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所有合同都必須包括保密條款,以適當保護上述信息的機密性。

  • 報酬必須明確商定,並考慮廣告服務中涉及的不同服務和合同關係,無論是策略、廣告作品的創作、媒體計劃設計以及指南的訂購和跟進。

不要忘記! ....通過聘請廣告代理或媒體代理,您正在為您的業務增長聘請戰略盟友。